各学院:
为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我校资助工作协调发展,按照省厅有关要求,根据《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字〔2019〕3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校在籍注册并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和特别困难3档。
三、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10%以内;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10%以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5%以内,建档立卡学生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此人数不在5%之内。
四、成立组织
1.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为组长,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2.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予公示。
五、认定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认定,申请者须填写《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校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各保存一份。
2.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4),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3.各学院要严密排查学生家庭情况,将因汛因疫受影响困难学生,“脱贫享受政策”学生,“风险未消除的检测对象”家庭学生,低保、城市困难职工等家庭的子女和特困人员,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残疾子女、烈士子女、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认定范围。
4.各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5.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处理。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资助管理中心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处理。各学院评议结果无异议后,填写《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见附件2)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各学院填写《学院学生人数统计表》(见附件3),此表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指标分配重要依据。
六、材料报送
1.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材料上报时间为9月22日前。
2.《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南区务实楼407房间)。
3.《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学院学生人数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gzxglk@xxmu.edu.cn,并将评定结果上传至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系统。
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3831959。以上所涉及附件,请至学生处网页“文件下载”栏自行下载。
七、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每位学生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本次认定工作结果将作为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以及勤工助学岗位安排、临时困难补助发放等工作重要依据。
2.各学院要实事求是,全面真实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院将不定期抽选一定比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并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已资助的,将收回资助资金。对涉及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附件:1.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
3.学院学生人数统计表
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