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学院:
根据《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陈泽民·贾岭达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字〔2024〕7号),为奖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奖学金和“陈泽民·贾岭达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
请各书院、学院做好校优秀奖学金和“陈泽民·贾岭达奖学金”评选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全体学生会议和张贴优秀奖学金、“陈泽民·贾岭达奖学金”评选办法等,确保每位学生了解评选办法,为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氛围。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奖学金
1.评定对象
参加优秀奖学金评定对象为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4)积极参加学校及各书院、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团队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6)刻苦学习,综合测评成绩优良。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奖学金评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纪律,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
(2)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
(3)在评奖学年中有必修课程不合格的;
(4)因其他原因经学校认定不得参评的。
(二)陈泽民·贾岭达奖学金
1.奖励对象
本基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学生。
2.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4)积极参加学校及各书院、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团队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6)刻苦学习,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或本年级学生的前20%。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奖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纪律,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
(2)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
(3)不积极参加学校、书院、学院组织的活动,造成较坏影响的;
(4)其他原因不应申请的。
三、名额及金额
(一)优秀奖学金
1.一等奖:占获奖人数20%,1000元/人;
2.二等奖:占获奖人数30%,800元/人;
3.三等奖:占获奖人数50%,600元/人。
(二)陈泽民·贾岭达奖学金
每学年评选150人,每人奖励2000元。
四、评审程序
(一)各书院、学院根据学校核定的评奖指标,具体负责本院的奖学金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务实楼407房间)。
(二)学校审核候选人材料后,对拟获奖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优秀奖学金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生效;“陈泽民·贾岭达奖学金”报基金会批准后生效。
(三)学生对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书院、学院提出申诉,书院、学院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起申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作出处理意见,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书院、学院。
(四)经审批通过的奖学金获得者将由学校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书院、学院制定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内容包含宣传发动工作时间、地点以及评选工作安排等。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三)凡在参加评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而参评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且核减该生所在书院、学院的评定指标;对已获评者,除追回其奖学金外,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四)凡获“陈泽民·贾岭达奖学金”者,需填写《“陈泽民·贾岭达奖学金”获奖登记表》,由基金会存档。
(五)请各书院、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评选公示照片或网站公示截图,附件2-4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务实楼407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gzxglk@xxmu.edu.cn。
联系人:陈希娟 监督电话:383195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