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来豫创新创业,支持留学人员从事新技术研发和攻关,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59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一)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有行业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

2.申报要求

各学院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经费申报工作,积极宣传和组织申报,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申报人请于2022年6月4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附申请表后装订)、个人承诺书一并提交国际交流处(勤政楼220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班亚平

联系电话:3029919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国际交流处

2022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