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来豫创新创业,支持留学人员从事新技术研发和攻关,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59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一)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有行业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
2.申报要求
各学院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经费申报工作,积极宣传和组织申报,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申报人请于2022年6月4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附申请表后装订)、个人承诺书一并提交国际交流处(勤政楼220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班亚平
联系电话:3029919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国际交流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