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1 浏览次数:

根据留金欧【2020】914号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加大通过“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计划出国留学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1、由申请人通过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进、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派;

2、亦可采用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的方式选派(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及人员选派方法等请参见附件1)。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原则上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申请截止时间

各单位请于2021年1月13日下午18:00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见附件2)、本单位与国外院校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中/外文版报送国际交流处,同时电子版发至021003@xxmu.edu.cn。

请各相关学院和单位积极组织动员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学科研人员进行申报,具体选派条件、流程和要求,详见附件通知。

联系人:班亚平联系电话:3029022,13782552769  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217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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