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保证财务渠道有序畅通,确保学校工作安全开展,结合学校疫情防控的特殊需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现就学校财务报账形式做出如下通知:
一、确定报账员
因单位人员调整,请各单位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且相对稳定的正式职工作为报账员,报账员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报销业务,确定的人员及联系方式于5月22日上午12:00前报至财务处核算科208房间。
各单位所有的报账业务均由报账员提交至财务处,非报账员提交业务暂不受理。
二、报账时间
财务处定于5月25日起全面启动报销业务,具体报账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周五除外)15:30-17:00。
三、报账安排
详见附后的《疫情防控期间报账日程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结账日,不办理报账事项。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执行报账员制度
报账员初审合格的报销单据统一放入档案袋,汇总份数后由报账员按照报账时间送交至财务处核算科208房间。
凭证要求:票据粘贴规范,发票真伪查询,相关领导签字及附件完整,报销单据排列有序,序号标注清楚,每个档案袋附单据汇总表2份。
(二)严格执行网上预约报账系统
办公费、印刷费、试剂耗材、借款等网上预约系统开放的项目,经办人必须通过网上预约报账系统预约报账。因网上预约报账系统15天后会自动清除预约信息,过期请重新预约。预约成功的单据交由报账员统一提交至财务处。
(三)大额资金支付提前预约
十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付、专项资金、防疫和突发事件,请经办人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3029017、3029084。
(四)所有办理报账业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严格按照规定,有序办理报账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报账安排表
时 间 |
上午 |
下午 |
星期一 |
法医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公共卫生学院 管理学院 医学工程学院 |
星期二 |
药学院 心理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
体育学院 护理学院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星期三 |
职能部门 |
职能部门 |
星期四 |
医学检验学院 临床学院 |
精神神经医学研究院 医学人文学院 外语学院 |
星期五 |
基础医学院 免疫调控基因实验室 |
结账及业务梳理 |
财务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