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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4-05-09 来源:本科生学院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流创新生态的决策部署, 引导和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 新能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科技创新“头羊”典型,引领广大青 年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32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 并获二等奖(含)以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3.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4.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5.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6.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初选

限额推荐,每个书院、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最多推荐1名学生作为“创新之星”候选人报学校。各书院、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本院学生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初选,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事迹不突出者不予推荐。

时间:2024年5月9日——5月14日。

(二)学校遴选

学校通过材料复审、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10名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创新之星”获奖名单,并按照名次择优推荐2名学生作为“创新之星”候选人报省教育厅,参与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评选。

时间:2024年5月15日——5月20日

(三)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创新之星”颁发荣誉证书;河南省教育厅将对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获得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创新经费,以资助获选人在校期间的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及社会实践等活动。同时,将在教育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新闻报道宣传和事迹展示。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把大赛工作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按限额择优推荐。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 在学校掀起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的热潮。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 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单位要对人选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

3.请各关单位于5月14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Word 版和盖章扫描PDF 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Word 版和盖章扫描PDF 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研究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

推荐材料包括:

①本书院、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大学生 “创新之星”初赛情况工作总结

②河南省大学生 “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

③河南省大学生 “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

五、联系方式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李洁 胡国鹏

联系方式:3831680

邮箱:15237300069@163.com

研究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刘颖 李旸

联系方式:3831184

邮箱:161047@xxmu.edu.cn

本科生学院  研究生学院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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