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4〕2号)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2024年,计划遴选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120名,其中35岁(含)以下人选80名,35—40岁(含)人选35名,40岁(含)以下团队名额5个。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个人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河南省内的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人员在河南工作1年以上的,也可以申报;申报人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1月1日,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学风正派;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具有突出专业水准,有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获得博士学历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较好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人选年龄35岁及以下为1989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35岁至40岁为1984年1月1日(含)至1989年1月1日前出生。
(二)申报团队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个人项目的申报条件,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对团队的学术方向、成果产出、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起决定性领导作用;
2.团队承担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科研任务,并取得创新性成果,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团队核心成员2-3名,具有博士学位,专业、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自入选之日起合作时间不少于2年;
4.团队应依托省内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科研平台,研究方向符合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发展前景;
5.团队成员年龄均不超40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为避免重复支持,申报本项目的个人及团队不得通过多个遴选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其他项目;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本项目,支持期结束后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国家级青年人才不得申报本项目;团队成员不得申报个人项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可以申报,其他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本项目。上述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三、申报渠道
1.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省内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候选人由依托单位科协或所在省辖市科协联系推荐,不占用依托单位及各省辖市分配名额);
2.省直有关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等省直有关单位可推荐本系统、本行业候选人;
3.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会候选人;
4.高校科协、医疗卫生机构科协、企业科协、科研院所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
四、申报程序
1.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要求,我校可推荐5名候选人,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5名,其中35岁(含)以下人选4名,35—40岁(含)人选1名,40岁(含)以下团队名额0个;
2.申请人须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向上级部门索取邀请码;
3.学校将邀请码发给合格的申报人选;合格的申报人选登录申报平台https://zyqnbj.hast.net.cn/在线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2寸,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及相关材料;提交推荐渠道进行初审;
4.推荐渠道查看上传材料是否合格,在线进行初审;
5.申报候选人初审合格后打印申报材料,添加推荐报告中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扫描成完整版pdf文档上传,提交推荐渠道复审,同时线下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汇总表。
1.申报书和附件支撑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胶钉、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每人4册,另单独报送申报书10份;
2.《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用A4纸双面打印,各交1份。电子版由推荐渠道统一上传至网络申报管理系统(涉密材料除外),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申报书统一通过网络申报管理系统填写。
(二)附件材料包括(原件扫描上传)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
3.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5.奖励证书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主持(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7.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期刊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8.申报书中列举的被SCI、E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9.创新成果成就证明材料;
10.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开具证明(加盖公章),未涉及保密信息也应提供相关证明;
11.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科技成就、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坚持公开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组织形式审查和推选工作,确保拟推荐人选质量。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荐单位和申报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及推荐渠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遴选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纸质材料由推荐渠道现场报送,也可通过邮寄,以接收日期为准。因推荐渠道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荐渠道(单位)承担。谢绝申请人个人报送材料。
七、学校要求
请各单位于8月24日12:00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简要情况表》、《汇总表》各一式三份提交至科技发展部511房间,电子版同时发至kjccgk@xxmu.edu.cn,逾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睿远电话:0373—3029019
科技发展部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