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及报送有关工作进展的通知》(教科技函〔2024〕29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及推荐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12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在促进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同时,常态化开展与工业企业共建校企研发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范化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对已建成和拟建设校企研发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研发中心名称要按照“XX(牵头高校名称)-XX(共建企业名称)XX校企研发中心”的命名方式,在高校和企业的研发场地同时挂牌(牌匾由科技发展部统一制作)。确保校企研发中心有制度保障、有资金投入、有合作项目、有科研队伍、有成果产出、有良性运行。
二、加大新建研发中心力度
1.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要素链、制度链深度耦合,促进政产学研用各环节相互贯通,实现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精准对接,形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
2.考核与激励
研发中心需有制度保障、有资金投入、有合作项目、有科研队伍、有成果产出、有良性运行。学校每年对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开展一次综合绩效考核。各单位年度申报共建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的数量、质量以及绩效考核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推荐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获得认定的校企研发中心,教育厅认定通过后补助科研项目形式给予资金支持(2024年支持规模30-50万元/项)。
3.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充分认识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的目的和意义,对照各单位分配指标任务(附件1),2024年10月25日前完成相关申报任务的60%进度,到2024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任务。
4.申报程序
(1)签订协议:各单位与合作企业充分沟通,双方签订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合作协议。
(2)入库备案:
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开展校企研发中心入库备案工作,切实做到应入尽入。各校企研发中心负责人通过所在高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下载《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基本信息表》(附件2),填写完成经过检查保护后在线提交,并上传有关附件,后由科技发展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各单位云平台提交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12:00(第一批),第二批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上午12:00。
(3)材料报送:合作协议及《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校企合作共建研发机构简况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xdb@xxmu.edu.cn,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协议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式六份报送至勤政楼506房间,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12:00(第一批),第二批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上午12:00。
联系人:张大伟,电话:3831330。
科技发展部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