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下发的《关于重申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学习培训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工作提示》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学习培训等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防止和纠治变相公款旅游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责任,健全完善机制。各基层党组织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党性教育、学习培训制度规定。党委组织部要牵头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对党性教育、学习培训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学校各单位认真执行计划和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编报年度计划。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项目,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履行相应备案程序。
二、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选择党性教育、学习培训地点要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充分利用新乡市域红色资源和先进群体精神教育基地,不得舍近求远,原则上不举办异地尤其是出省或出国(境)培训。确需去外地的,应就近选择适当的地点,且需事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内容安排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明确主题和具体计划,严防“低级红”“高级黑”。时间上不得举办学制少于3天或课堂教学少于总课时1/2的班次,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延长日程、增加地点。除必要的现场教学外,7日以内的班次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三、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落实“六个严禁”“五个不得”,即:严禁借机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机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借机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相关专项经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其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借机套取费用设立“小金库”。不得在明令禁止的21个风景名胜区安排相关活动,住宿不得安排高档酒店,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
四、综合标本兼治、全面系统施治。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学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以党性教育、学习培训等名义行公款旅游之实问题加强监督,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同时用好公款旅游典型案例,做实以案促学、以案说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对照剖析、从严检身正己。党委组织部牵头细化明确党建活动、学习培训、调研考察等方面的负面清单,织密制度笼子,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消除模糊和空白地带。
校纪委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