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证人才选拔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创新潜质考核,提高招生质量。
3. 加持复试、调剂、录取等各个环节的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4. 坚持以人为本,做实做细对考生的各项服务。
二、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制定具体的招生复试方案,负责进行考生的复试工作,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技术保障小组,确保复试的顺利开展。
3. 复试全程记录
对于复试全程录屏录音和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录取考生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3 年,未录取考生保存时间为1 年。
4. 建立“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工作机制
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要求
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按照一级专业或二级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该名单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四、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原件在3月24日上午8:00-12:00到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南校区求真楼6楼623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同时另须准备复印件一套存档。届时不按时提交、不能提交审核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政审表;
(4)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手签;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6)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应届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8)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需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9)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除以上材料外需同时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2. 心理素质测试。考生须按照要求,通过指定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第一志愿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满分100分。复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判思维能力、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实行百分制计分,包括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具体各项赋值及复试内容见下表。
复试内容 |
分值占比(%) |
复试内容 |
专业知识 |
40 |
普通生物学(生物学专业) |
基因工程(生物与医药专业) |
流行病学(公共卫生专业) |
医学综合(基础医学专业) |
英语能力 |
30 |
英语交流能力、翻译水平 |
综合素质 |
30 |
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判断能力、举止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 |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凡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不予录取。我校将通过在复试过程中考核、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必要时赴考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外调等形式,全面审查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我校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横跨整个复试录取环节,从复试资格审查开始到开学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获得待录取资格后发现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问题的,取消待录取资格。
八、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3月22日 |
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 |
研究生学院 |
3月24日 |
一志愿复试考生现场资格审查 |
由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生学院复审 |
3月24日 |
一志愿复试考生心理测试 |
本单位负责实施 |
3月25日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本单位负责实施 |
3月28日 下午15:00 |
一志愿考生现场复试 |
本单位负责实施 |
4月1日--4月10日 |
调剂考生相关工作 |
具体安排见本单位后续官网通知(/jkzyyjy/) |
九、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公式: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十、拟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拟录取成绩、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基础上,由各培养单位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十一、复试监督信息
电话:0373-3831761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373-3831761(张老师)13462330936(马老师)
邮箱:1150268869@qq.com
本办法由健康中原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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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