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学院党委组织召开了2024年第7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学院党委委员、支部书记、科级干部参加学习,学院党委书记白剑波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上,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党委副书记吴子钊领学《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副院长杨波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与会人员还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责任在肩》。学习后,大家进行了热烈的发言讨论。
学院党委副书记吴子钊表示,工作纪律是对党员干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基本要求,不仅是约束,更是一种激励,要求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反映了党员的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对保持党员先进性纯洁性有重要意义。实际工作中要不断的加强学习教育,以党的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对党纪党规的学习,增强法纪意识、规矩意识,真正把《条例》中的精神实质和精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树立良好形象,保证廉洁意识,守住我们自己的底线。
学院副院长石如玲表示,观看警示教育片后感触很深,对实验室安全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为学院的一名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管业务也必须要管安全的责任意识,要把别人的教训当成自己的教训。学院实验教学要把实验室安全放在首位,安全无小事,确保教学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张赟表示,生活纪律作为党的六大纪律之一,主要明确了党员干部在物质生活两性关系、家风家教、社会交往等方面的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生活是8小时之内工作的延伸,并不能因为下了班出了单位就可以忽视或无视自己的身份,降低对自己的要求。共产党员的身份义务、纪律标准等并不随着时空变化而变化。生活作风不可小视,生活纪律不可小视。要坚持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微杜渐,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临床检验诊断教研室主任孙瑞利表示,工作纪律是党的纪律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块,他要求我们每一位党员教师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规定,恪尽职守,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要高质量完成。作为教师,我们要以身作则,严谨治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学服务。同时生活纪律同样不可忽视,我们要注重个人修养,遵守社会公德,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公私分明,勤俭节约。同时我们也要关心关爱学生,关心他们的成长,为他们成长成才提供必要的帮助支持。
最后,学院党委书记白剑波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言行规范,涉及党员干部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作风和形象。新修订《条例》中对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为广大党员干部明确指出生活中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他要求:一是要把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条例》学习很好的结合起来。二是学习《条例》要学在平时,落实到日常的工作当中,六大纪律涵盖了我们工作、学习、思想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要把《条例》作为一面镜子,经常的照照自己,自己的言行是不是符合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三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结合e6s精益化管理,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四是要加强监管。要在管业务的同时,必须要管安全,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从紧、从严、从细、从实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安安全全把毕业生送走,平平稳稳把本学期各项工作完成好,坚决保证不发状况、不留风险、不出问题,确保学院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