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结项管理工作,提升我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水平,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结项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结项时间
1.结项范围:2016年度之前立项的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
2.结项时间:严格按照申请书规定结项的项目起止时间办理。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按照“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报送结项材料(A4,一式四份,双面打印,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不符合结项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2、项目负责人撰写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报告,按照“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格式”撰写(在省科技厅网站或者附件下载),并对结项材料真实性负责。
3、2016年度立项的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结项前要提交“科技报告收录证书”。该证书需登录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办理。
三、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
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实施结束后,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提交如下完整材料:
1、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2、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表;
3、项目专家评价表(验收专家要求至少三名,其中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并加盖该专家所属单位公章);
4、项目专家评价汇总表;
5、项目完成论文登记表;
6、项目完成成果及论著登记表;
7、项目相关论文复印材料(项目研究期间,至少发表论文三篇以上,其中项目承担人须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一篇、项目组成员二篇以上方可申请结项。发表的论文应注明“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如发表论文为英语期刊,应提供发表论文摘要的中文翻译;
8、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每年度一份,按实际完成情况填报);
9、项目的立项通知书、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10、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项:
1、要求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
2、对《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进行擅自变更(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课题组成员)的;
因项目研究需要确需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变更的,应在变更后及时填写《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报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进行审批,项目组成员变更不超过三人。
项目课题的结项时间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时间,因项目研究需要确需延长的,应及时填写《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报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进行批准备案,最长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五、材料报送:
各院系部将上述材料(一式四份)汇总后报送至学校科技处513房间,第一次接收材料时间:4月26日—4月30日;第二次接收材料时间:9月11日—9月15日。结项报告及附件的电子版同时发送工作邮箱。
联系人:倪天军、史绯绯,电话:0373-3831859,邮箱:kjc@xxmu.edu.cn
科技处
2018年4月8日
附件1: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材料模板.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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