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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发展科技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5日 00:00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省科技厅拟对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计划实施期满的社会发展科技领域河南省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二、结项程序

1、结项时课题负责人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在线填报结项材料提交至学校科技处。

2、课题负责人需按要求将纸质结项材料一式六份报送院(系、部)科研管理部门,所在院部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7月2日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51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xxmu.edu.cn)。

3.省科技厅要求对于高等院校承担的项目,由高等院校组织结项,学校将集中审核组织验收,通过后经主管部门报送至省科技厅。

三、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2、专家出具的结项意见(要求外单位、同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位、其中至少1名财务专家);

3、对于项目延期或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课题负责人需要出具情况说明;

4、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复印件;

5、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需登录:http://kjbg.hnkjt.gov.cn/进行注册、登录,提交相关材料,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获得。

6、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以及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

7.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书脊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

四、重要事项变更申请

(一)人员变更。项目因研究工作需对参加人员进行变更的,应提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科技处审批后方可办理结项;其变更申请表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附于纸质结项材料中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备案。项目组成员变更(含新加入和去掉的)原则上不超过三人,新加入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在原课题组成员后依次顺延。

(二)项目延期。项目因研究工作需要延期结项的,应提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附于纸质结项材料中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备案,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项

(一)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结项要求的,暂缓结项。

(二)擅自更改《项目申请书》相关内容(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等)的,不予结项。

(三)在结项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项目结项资格。

六、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1、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倪天军、史绯绯,电话:0373-3831859,邮箱:kjc@xxmu.edu.cn

2、管理系统网络技术咨询:

联系人:张德扬,联系电话:0371-65831885

科技处

2018年6月25日

附件: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结项材料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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