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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2日 00:00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精神,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规定,为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在申请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人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本计划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等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

二、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上传电子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请书。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请;

2.为保证计划质量和效益,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3项。

3.申请人要认真阅读《实施办法》,申请前请先联系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申请账号,然后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http://www.rcloud.edu.cn入口登录),从云平台下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由学校科技处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4.各类相关证明材料须做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统一命名为“单位申请人姓名.pdf”,通过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等彩色扫描件;重大项目(国家基金等)立项或结项证明彩色扫描件;教学或科研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代表性论文、著作等首页扫描件;期刊检索、收录、引用证明等材料;

5.申请人须同时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电子讲稿PPT通过登录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

6.请申请人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附件)进行自我打分,并在表格后附注分数说明,填写完成后以申请书附件形式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

7.网上申报提交时间:2012年11月9日-27日;

8.纸质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包括相关证明材料,不包括电子讲稿和自评标准)。《申请书》2份(A4纸型并加盖公章)、自评标准及其修改意见1份(单独装订);电子讲稿不用报送纸质文档。

以上纸质材料务必于2012年11月29日之前报送科技处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雒国胜电话:3831859;

本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rcloud.edu.cn。

附件: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创新人才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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