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选是由教育部主办,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可以直接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为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 函〔2016〕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推荐与申报工作。
推荐项目书面材料等请于2016年5月18日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513房间。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