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00:00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选是由教育部主办,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可以直接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为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 函〔2016〕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推荐与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式

各推荐单位可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网上申报系统需登录申报系统用户名、登录口令,有意者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二、截止时间

推荐项目书面材料等请于2016年5月18日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513房间。

联系人:倪天军 联系电话:3029019

附件1: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教技厅 函〔2016〕36号.pdf

附件2: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doc

附件3:如何进行成果登记.doc

科技处

2016年4月20日

上一条:转发教育厅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调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及产学研拟合作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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