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精神,为了突出加强全省就业创业理论研究的前瞻性、应用性和实践性,进一步提升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工作水平,经研究,2016年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申报工作
(一)基本原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坚持研以致用、适度超前、有所创新;坚持诚信、公开、公正;坚持遵守知识产权规定,坚持遵守声明与回避规定。
(二)2016年课题申报要求
1.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自行确定研究题目进行申报(课题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所有课题申报均需填报《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申报表》及《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论证活页》。
5.年度立项课题《申报表》、《论证活页》等其他相关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
二、2015年立项课题结项工作
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可适当延长,完成期限一般为1~3年。由于特殊原因如有事项需要变更须填写《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提出延期申请的,经批准、允许延期1年;逾期1年或到期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者,给予撤项处理,不予结项。
(一)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课题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课题其最终书稿已经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课题已正式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课题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应用价值)。
(二)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结项者需认真填报《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结项审批书》,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形式为论文。已发表的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未发表的需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结项。
2.结项形式为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
3.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并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结项。
4.除著作、论文原件外,将《结项审批书》及其它复印件、专家鉴定原件、采用部门证明原件、相似性检测报告、课题立项时的《申报表》一式3份装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就业创业主管部门会同科研部门组织评审核查后,与《结项汇总表》一并报送我厅就业中心,同时提供材料电子版。
三、第九届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一)参评对象
现从事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含教育行政、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内容
论文评选以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为主题。内容要围绕新形势、新常态下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最新理论、最新实践及亟需解决的问题展开,内容可涵盖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关于高校就业创业的精神及政策、以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及实践问题研究、职业发展教育学科建设、中外就业创业教育比较、毕业生就业创业精准化服务、就业指导内涵建设、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完善、毕业生“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就业创业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调问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提升、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大学生参军入伍、毕业生就业市场和信息化建设、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研等方面。
(三)报送要求
1.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教育优秀论文申报评审表》。
2.推荐论文必须选题新颖,观点明确,语言凝练,具有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时代感。
3.参评的尚未发表论文,须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受理。已发表的论文须是2015年以后发表的文章。每人限报一篇论文,每篇文章作者不超过三人。
4.《评审表》、参评论文材料及相似性检测报告一式3份装订成册,与《论文推荐表》一并上报,同时提供电子版。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于2016年2月29日前报送科技处511房间。
联系人:焦石文 电话:3831236 邮箱:rwskb@x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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