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科技处首页 >> 更多 >>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4日 00:00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4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立项的研究项目,含规划项目、辅导员骨干课题、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结项事宜另行通知。

二、结项条件和办法

参见《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结项办法》(试行)(附件1)。

三、材料审验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主要是: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提交材料是否真实;项目的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四、材料报送

(一)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要求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推广、应用证明或者两名校外正高职称人员的推荐函。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的学校,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

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二)装订要求: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直接提交原件。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和论文正文全文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正文一律用4号宋体字,要将研究报告与相关阶段性成果、采纳证明原件装订成册。

以上最终成果须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任何一种形式的成果,报送时均须加装封面、目录,后附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封面应填写项目名称等信息,封面左上方注明:XXXX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项目。

最终成果按要求装订后,报送河南省教育厅的份数为:重点项目成果一式3份(其中2份作匿名处理,即不得在成果中显示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规划项目、辅导员骨干项目、专项任务项目成果1份。除纸质材料外,成果电子版一并报送。

(三)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结项审批书》(简称《结项审批书》)2份,连同最终成果材料、相关成果原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回)及复印件和《申请评审书》1份,装入档案袋,报所在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如有项目信息变更,应填写《项目变更审批表》1份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

联系人:焦石文 电话:3831236 邮箱:rwskb@xxmu.edu.cn

相关附件.doc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社科联、河南省经团联2017年度调研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河南省高校科研管理云平台新进人员登记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