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2011 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 、 2011 年 1 月 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在国内学术刊物和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地厅级(含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 ( 不含机关职能部门 ) 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可以申报,第一作者所在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非第一作者的参与人员不得独立申报。第一作者每人限申报一项。
特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审,论文类成果须在 CS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著作类成果须本专业权威出版社出版,研究报告类须获得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采用证明须有文件编号)或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
2 、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 2011 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按以下 24 个学科申报:( 1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思想政治教育; (2) 哲学;( 3 )逻辑学;( 4 )宗教学;( 5 )语言学;( 6 )中国文学;( 7 )外国文学;( 8 )艺术学;( 9 )历史学;( 10 )考古学;( 11 )经济学;( 12 )管理学;( 13 )政治学;( 14 )法学;( 15 )社会学;( 16 )民族学;( 17 )新闻学与传播学;( 18 )图书情报文献学;( 19 )教育学;( 20 )心理学;( 21 )统计学;( 22 )港澳台问题研究;( 23 )国际问题研究;( 24 )交叉学科 / 综合研究。
三、申报材料
1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附件 1 )一式 2 份。
2 、《河南省教育厅 2011 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附件 2 )一份。
3 、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 1 份。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党政机关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 1 份。评审材料原则上不退。
4 、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标明:成果名称、所属学科、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还应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1 、申报材料由各部门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每项申报项目代收评审费 100 元。
2 、材料报送以部门为单位,并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人:杨建坡 汪意明 联系电话: 3029019
附件:申报表格.zip
科技处
2012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