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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2 年度省知识产权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8日 00:00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编制好 2012 年度全省知识产权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河南省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的融合。计划编制工作重在突出战略重点,加强资源集成,进一步加强创新性工作研究、拓展与实践,突出项目和人才的统筹,推动知识产权经济发展。

二、申报指南:省知识产权局编制并发布《河南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2 年度)》,“申报指南”的内容包括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程序和途径、申报时间和地点等多项说明。请项目推荐部门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的初审、把关和推荐。

附件:河南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2 年度)

河南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 2012 年度 )

河南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包括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认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产业集聚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产业集聚区支柱产业专利分析预警、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试点、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省级专利技术孵化转移中心建设等项目。

一、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1 、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认定

( 1 )申报重点方向

申报企业和区域应围绕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工、建材六大高成长性产业,以新能源汽车、生物、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为代表的先导产业为主,兼顾化工、钢铁、有色、纺织四大传统优势产业。在本地区有特色、有实力的支柱产业的产业集聚区和企业也可推荐申报。

( 2 )申报要求

A. 优势培育企业及优势培育区域申报要求如下:

①申报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的应提供以下方面工作情况及业绩: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及拥有量;其它经济类指标,如企业的销售额、专利产品销售额、专利运用情况等。

②申报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区域的应提供以下方面工作情况及业绩: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区域发明专利授权量及有效发明专利密度等,区域国民生产总值、支柱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状况等。

B. 申报优势企业及优势区域(产业集聚区)认定的,参照《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认定办法》(豫知〔 2007 〕 32 号)、《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产业集聚区认定办法》(豫知〔 2010 〕 68 号)。

( 3 )其它要求

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每个省辖市推荐申报优势(培育)区域(含产业集聚区)不超过 1 个,优势(培育)企业不超过 2 个。省直管县可直接推荐申报。优势培育企业及优势培育区域申报优势认定的,不占优势申报名额。

2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 1 )申报重点方向

①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

②知识产权远程教育;

③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

④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

⑤知识产权培训基础教材编撰。

( 2 )申请条件

①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具备开展培训的场地和食宿条件,如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等;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培训师资力量。

②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组织 500 名企事业单位人员或在校学生参加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注册课程达到 1000 人次以上,参考率达到 80% 以上,考试通过率达到 60% 以上。

③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定向培养知识产权代理、转让、信息、评估、咨询等专业人才,每年为 50 人。

④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选择 1 ― 2 所中小学开展试点,制定有培训方向、培训规模、培训模式、培训目标、培训师资、培训保障等方面内容的试点方案。

⑤知识产权培训基础教材编撰:具备较高水平的编撰队伍;明确的教材内容,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专利信息应用、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等;切实可行的编撰计划。

( 3 )其它要求

项目申报要明确具体的承担单位,不能是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省直管县知识产权局(科技局)。

3 、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 1 )申报重点方向: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是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在重点领域、重点地查处假冒专利等专利违法行为,重点领域是高新技术产业、药品、机械产品等;重点地是产业聚集区、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高发地。

( 2 )其它要求:为了保证项目申报工作的质量,避免随意性和不必要的重复,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限报一项专项行动。

4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题专利数据库建设

( 1 )申报重点方向

围绕产业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开展专利数据库建设申报工作。申报重点产业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 2 )申报条件

① 申请单位应为产业集聚区或县(市、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②申请建设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至少有两名熟悉专利知识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工作,已基本具备专利信息服务能力,并已开展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③申请建设单位申请建设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应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

④申请建设单位应提供一台服务器和宽带网接入,其中服务器配置最低要求为内存 1GB 以上,硬盘 500GB 以上。

( 3 )其它要求

每个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限报一个产业集聚区。

5 、产业集聚区支柱产业专利分析预警

( 1 )申报重点方向

河南省政府重点支持发展行业,包括食品产业、铝产业、煤化产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装备制造业、 能源化工、有色金 属、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及制药、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

( 2 )申报条件

通过对产业集聚区支柱产业的专利分析预警,定期对行业领先企业、行业热点技术进行技术追踪,挖掘技术研发方向、技术发展趋势及产业动向,了解竞争对手的战略布局、新兴对手在该领域的介入程度,发现主要竞争对手的专利威胁,预防对手突发性的知识产权打击。针对主要产品目的地进行专利预警分析,并制定有效的现有技术保护策略、占领先机的技术研发及市场竞争战略,维护企业利益,保障产业安全。

( 3 )其它要求

项目申报以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及各省直管县知识产权局(科技局)为主体,选择本辖区产业集聚区支柱产业,牵头组织一家或多家企业及中介机构开展此项工作。

6 、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

( 1 )申报重点方向:在我省和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传统知识, 包括但不限于传统工艺品、生活消费品、文化用品等制作工艺;传统农业种植方法;传统中医药方法;遗传资源利用方法等工艺或方法;以及依照上述方法直接或间接获得的产品或物品等。

( 2 )申报条件: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对传统知识开发、运用和保护,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

① 主要产品或主要研究方向属于传统知识的范畴,并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

② 在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对其研究成果或产品进行保护方面进行了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③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经济状况良好。

④ 近 3 年内没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和其它违法行为。

( 3 )其它要求:每个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限报 1 项。

7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 1 )申报重点方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河南省知识产权局领导下的省知识产权保护援助中心,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针对特殊困难公民、法人开展的受理知识产权申请、投诉、代理、咨询等方面的减、免费用的服务活动。

( 2 )其它要求:为了保证项目申报工作的质量,避免随意性和不必要的重复,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一项。

8 、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

( 1 )申报重点方向

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研究

②我省企业专利分析与预警现状与对策研究

③县域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研究

④知识产权财政投入体系研究

⑤专利统计指标与经济社会(创新型社会)的关系研究

⑥《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修改专题研究

⑦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机制研究

⑧知识产权优势产业、优势产品评价体系研究

⑨知识产权促进我省高成长性产业、先导产业及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研究

课题组可选择以上选题方向,自行拟定课题题目。未在上述项目之列,但确有必要,且研究基础良好的项目也可申报。

( 2 )申报条件

①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拥有知识产权领域或交叉领域理论研究或教学经验,或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相关工作经验。课题组成员已发表过知识产权方面专著、论文、报告等研究成果的,所申报项目优先考虑 ;

②申请项目要注重创新性、战略性、前瞻性,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

③既要有理论分析,更要注重实际问题的深入调查研究,注重相关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 ;

④拟研究成果对河南省知识产权工作政策建议有创新性、前瞻性、战略性、实用性的申报项目优先立项。

( 3 )其它要求

每个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 3 项。教育厅直属高校、科研机构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 5 项。

每个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 ( 以省局立项通知时间为起始时间 ) 。省局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评审及结题评审。

9 、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试点

( 1 )申报重点方向

①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制定;

②行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制定;

③国家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制定;

④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化培植工程试点。

( 2 )申报条件

①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制定:将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特别是企业发明专利技术融入企业产品的技术标准。

②行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制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或者将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融入行业标准,成为行业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者或重要组成单位。

③国家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制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或者将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融入国家标准,成为国家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者或重要组成单位。

④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化培植试点工程:选择 3-5 家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工作较好的企业开展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工程试点,制定培植工程试点方案。

( 3 )其它要求

项目申报要明确具体的承担企业,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及各省直管县知识产权局(科技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0 、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及专利技术孵化转移中心建设

( 1 )申报方向

省知识产权优势区域、知识产权优势产业集聚区、行业工业基础较好并能带动更多产业发展的区域可重点推荐申报。

( 2 )申报条件

① 申报单位是独立的法人,资金、设施等投入在 10 万元以上,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

② 申报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要求具有符合开展专利技术展示交易要求的场地、设施等硬件条件,其中室内场地面积在 150 平米以上;申报省级专利技术孵化转移中心建设,要求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 1000 平方米 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 2/3 以上;

③ 具有较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运营体制、内部机构设置及管理方式合理,提倡社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相关专业人士和专利发明人等参与;

④ 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并拟定近期及 5 年发展规划,规划应系统、详实和具有可操作性,应当是在组织相关方面专家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

⑤ 具有符合建设和发展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及专利技术孵化转移平台客观要求的规章制度和配套措施;

⑥ 申报单位所在区域经济、产业特点突出,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专利转移、专利孵化创业、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环境;

⑦ 中心建成以后,通过发展,能够发挥带动和辐射周边区域乃至全省的作用;

⑧ 省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内的申报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

⑨ 省知识产权局认为必需的其它条件。

(3) 其它要求

各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限报 1 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或专利技术孵化转移中心 。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阅《河南省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省级专利技术孵化转移中心建设管理办法》。除提交项目申报书外,还需提交相应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或省直管县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推荐函。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 .申报各类知识产权计划项目所需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含预算申请,一式三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随同纸质材料一同报送,项目推荐部门负责对所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并按照计划和领域分别报送。

3. 项目申报书及相关管理办法等可在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网( http://www.hnpatent.gov.cn )首页 - 左侧 - 表格下载栏中下载。

下载内容包括:

①项目申报书: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书、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区域申报书、河南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请书、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申请书、河南省产业集聚区支柱产业专利分析项目申报书、河南省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申报书、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申报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 河南省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试点申请书、河南省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申请书、河南省省级专利技术孵化转移中心申请书;

②申报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认定办法》(试行)、《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产业集聚区认定办法》(试行)、《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工程实施方案》、《河南省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专利技术孵化转移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三、申报程序和途径

1 .省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发布年度知识产权计划申报通知。

2 .项目申请者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含项目经费预算申请)。

3 .项目申报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申报,财政隶属关系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财政隶属关系不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均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申报。各省直管县可直接申报。

4 .申报材料的具体受理处室

( 1 )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材料的受理工作。

( 2 )法律事务处: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材料的受理工作。

( 3 )协调管理处:负责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认定、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省级专利技术孵化转移中心建设、产业集聚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 材料的受理工作。

( 4 )知战办:负责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试点、产业集聚区支柱产业专利分析材料的受理工作。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1. 申报地点:

郑州市农业路东段 28 号报业大厦 17 层 省知识产权局

邮编: 450008

2 .申报受理时间:

2011 年 9 月 13 日 -16 日(上午 8 : 00 ― 12 : 00 ,下午 15 : 00 ― 18 : 30 )

3 .各处室材料受理联系人

办公室 吴莉玮

电话:( 0371 ) 65925383 传真:( 0371 ) 65938245

邮箱: hnszscqj@163.com

法律事务处卢玉琼

电话:( 0371 ) 65925382 传真:( 0371 ) 65925382

邮箱: hnflv@163.com

协调管理处 李苏

电话:( 0371 ) 65959559 传真:( 0371 ) 69069025

邮箱: xtglc@126.com

知战办张超

电话:( 0371 ) 65950020 邮箱: hnsbzb@163.com

附件:申报相关材料

上一条:关于转发科技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高级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编制 2012 年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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