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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1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 [2011] 54 号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3日 00:00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

教育部 2011 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工作开始 , 请组织本单位人员按照通知要求 , 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由于我校要在 4 月 15 日 之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请各单位务必在 2011 年 4 月 11 日 之前将《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和《项目申报一览表》 1 份报送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 : 雒国胜 , 电话 :3029324

科技处

2011 年3 月23 日

附教育部文件:

关于 2011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 [2011] 5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 “ 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 ” 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 2011 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设立一般项目 22 项左右,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 7-9 万元。申报题目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 2 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 1 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 .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 2 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 1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 2 )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 2008 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 3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 4 )申报 2011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 . 2011 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 ” 系统(以下简称 “ 申报系统 ” )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 3 月 10 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 . 2010 年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 2010 年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于 3 月 25 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 “ 开通账号申请表 ” 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 010-58803011 、 58809876 。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 010-62510667 ,手机: 13366596901 、 13366596902 ,电子信箱:xmsb2011@sinoss.net

5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4 月 15 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打印《申报一览表》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评审书》纸质件 1 份(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 4 月 21 日前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 2 号院中国工程院政策研究室咨询工作处,邮编 100088 。请来电或登录社科网确认材料接收情况,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玮,联系电话: 010-59300333 ,传真: 010-59300245 ,电子信箱:Lw@cae.cn

五、其他要求

1 .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寄送《申请评审书》。

2 .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 B 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11 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

二 0 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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