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申请人: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项目的申请工作已经展开,按照《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见附件1)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将申请注意事项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集中接收的项目类型: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与往年相似,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将另行公布项目指南,请随时关注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
“NSFC-河南联合基金”2017年度项目申请将在集中受理期间申报,本年度在生物与农业、人口与健康、新材料与先进制造、资源与环境四个领域受理重点支持和培育两类项目申请,具体资助方向请参阅《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登录ISISN系统:
(1)尚没有基金委信息系统(ISISN系统)账号的老师,请尽快通过科研秘书向科技处申请开设账户(详见附件2添加人员模板)。
(2)已有ISISN系统账户但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学位、职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研究领域填写不准确或研究成果需补充完善的,请尽早使用个人账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修改、补充,如账户或密码忘记的请与科技处负责同志联系。
(3)基金各类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请登录ISISN系统(isisn.nsfc.gov.cn)参考各类项目“填写说明和撰写提纲”,并按相关要求撰写项目申请书。
3. 申报安排
(1)2月21-23日,各学院收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此时网上可以不提交),进行形式审查、反馈、修改;
(2)2月24日8:00-16:00时,各学院统一上报申请书纸件(一式一份),《形式审查表》纸件(附件3),《申报清单》(附件4,其中,申请人为博士后、在职博士、外聘人员等情况的需明确标出)电子版及纸件(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2月25日—3月2日,学校进行形式审查、情况反馈,申请人完成修改;
(4)3月3日—3月5日,项目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最终稿;与外单位合作的申请,停止加盖学校公章;
(5)3月6日,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上报版本号与系统提交一致的最终申请书纸件(A4纸双面打印,且签字盖章页为封底,一式二份),科技处不接收个人报送;
(6)3月7日—3月10日,科技处负责申请书审核盖章、上传提交。
4.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如护照、军官证等)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并在提交申请书时告知科研院,以便进行项目超项核查工作。
(2)非我校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申请项目时,应提供与我校签署的聘任合同复印件,聘任合同上应有学校公章或校人事处部门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附属医院聘用人员,可提供附属医院人事部门聘任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工作时间的说明等,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详见附件,5申请须知)。
(3)正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我校全职人员,需提供导师同意函方可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导师同意函模板见附件6)。正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申请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正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并提供本人承诺书和学校的书面承诺函。
(5)无博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时,应提供两名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科学技术人员的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模板见附件6)。
(6)项目主要参与者中有我校以外人员(包括研究生)均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人员,如需分摊研究经费,则项目申请人必须与合作研究单位签署合作研究协议(合作研究协议模板见附件6);如无需分摊研究经费,则不用签署合作协议但必须在项目经费预算说明书中注明“无需分摊研究经费”。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
(7) 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能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若已经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在该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的项目。反之同样。
(8)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7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9)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和全部附件材料,下载打印带有“NSFC 2017”水印字样的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或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10)研究内容涉及生物医学伦理的项目,由申请人提出申请,院系基层伦理委员会审核。基层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由各院系统一汇总不需夹带在项目纸质版申请书中。各相关院系应同时提交加盖院系公章的全部需伦理审核的项目清单(电子版发送到科研院指定邮箱)。
校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打印后与申请书纸质版一起装订并扫描成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校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模板见附件7)。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1.规范填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违法和涉密内容。申请人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
3.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1)尽量选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2)申请代码1是基金委确定受理学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如NSFC-河南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或2需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NSFC-河南联合基金2017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8)。
(3)基金委进一步推进“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使用,请申请人准确填写。
(4)管理科学学部新增“G03经济科学”申请代码,由管理科学三处受理申请,其他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和细化;化学科学学部新增“B08化学生物学”申请代码,由化学科学二处受理申请,其它申请代码不变;数理科学学部和工程与材料科学学部调整了部分申请代码。各学科代码资助方向介绍请查阅《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7年度各科学部新增和调整的代码及学科方向名称见附件9)。
(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存有疑问,请向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咨询(各学部咨询电话见附件10)。
4.所有合作研究单位均需在签字盖章页上盖章,且公章要与基本信息表中填写的合作研究单位名称一致。如合作研究单位非基金委注册依托单位,应加盖其法人单位公章。
5.境外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项目申报时,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其境外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若其本人不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时,可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申请项目,存在下列情况者需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
7.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说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申请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8.申请人所申请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若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的资助,应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9.2017年度基金委调整了项目经费预算科目,加强了对经费预算编报的指导,其中:
(1)差旅、会议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合并,三项合计预算额不超过总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详细的预算测算依据,但应说明三项分别的支出预算。
(2)扩大了劳务费开支范围,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但课题组成员包含负责人不可开支劳务费。
(3)提高了间接经费比例,间接费用核定比例上限调整为: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
(4)直接费用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据实编报。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预算编报须知”(见附件11)如实编报项目经费预算。
三、其他调整的有关事项
1.《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将于1月中旬正式在基金委网站上发布,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见附件12)中与2016年度相同的内容不再赘述。特别提醒在2017年度项目指南“限项申请规定”中增加了以下内容:
(1)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在申请或参与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限项。但获得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及骨干成员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以获得资助的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研究内容再申请其他科技计划项目。
(2)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在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自基金委正式接受申请(2017年3月20日之后)到做出资助与否的决定之前(2017年10月底以前),以及获得资助后,将记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3项”的限项规定。
2.2017年度基金委将根据国家财政预算和项目申请情况,在保持资助规模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强度提高到25万元/项(管理科学部20万元/项)。
四、特别提醒
为规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5.对于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是多位作者并列的情况,请忠实于论文出版时的作者排序和论文发表时使用的语言,对于在简历中改变所列论文发表时的语言或排名次序者,将被视为学风问题不予资助。
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基金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由基金委监督委员会进行处理。
联系人:倪天军 史绯绯;联系电话:3831859
邮 箱:kjc@xxmu.edu.cn
附件:申报通知的12个附件.zip
1.《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 基金委信息系统(ISISN系统)申请账号模板;
3.《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
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XXX院系申报清单》;
5.《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
6. 导师同意函、同行专家推荐信、合作协议书等参考模板;
7. 校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模板;
8.“NSFC-河南联合基金”2017年度项目指南;
9. 2017年度各科学部新增和调整的学科代码及方向名称;
10.基金委各科学部咨询电话;
11.《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预算编报须知;
12.《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科技处
2017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