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河南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3日审议通过,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宣传贯彻<河南省档案实施条例>》的通知》以及新乡市档案局文件要求,为确保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
《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确定的原则,结合我省档案事业发展实际进行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河南落地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坚持和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新时代我省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条例》的修订与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布局相适应,与法治河南建设的总体规划相匹配,与讲好红色故事弘扬红色文化的迫切需要相契合。修订后的《条例》共9章65条,与原《条例》相比,数量上增加了3章29条。同时,条例名称、章节布局、具体制度、文字表述等均做了优化调整。
(一)修改条例名称,拓展条例调整范围。2002年实施的《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以规范档案管理为重点,共设6章36条,其中“档案的管理”一章为17个条款,占据条例内容的近50%。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档案领域工作内容不断拓展和丰富,修订后的《条例》在原有框架基础上,增设红色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等章节,突破了档案工作只重“管理”的局限,将条例名称修改为《河南省档案条例》,能够更为准确表达《条例》的规范范畴。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档案治理效能。为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档案工作的职责任务。一是强化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并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档案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二是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档案工作的新要求,增设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重特大事件档案、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和科研档案、涉密档案、专业档案等条款,提升特殊档案管理利用能力;三是结合我省档案工作实际,增设安全工作机制、交流合作、档案社会化服务、档案史料编纂出版等条款,凸显地域档案管理特色。同时,创新性设置档案历史文化遗产条款,积极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档案传播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
(三)立足本土特色,强化红色档案管理。为发掘本土红色档案资源,加强红色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利用,传承红色基因,修订后的《条例》专章规定了“红色档案的保护利用”。一是界定红色档案的基本概念,划定档案认定、收集、保护、利用的合理范围;二是建立红色档案调查认定、征集收集、保护管理、适时公布、开发利用的具体规则,健全红色档案研究和教育的制度安排;三是推动构建红色档案保护利用的联动机制,鼓励跨区域共享红色档案资源,进一步管好用好红色档案。
(四)通过数字赋能,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为落实我省数字化转型战略,提高档案信息化水平,对接细化《档案法》和《实施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增设“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一是厘定各级政府、档案馆及相关单位部门职责,保障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二是明确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推动在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对电子档案的互信互认;三是要求强化档案信息和安全管理,发生重大档案信息安全事件应当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向同级档案主管部门报告。
(五)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档案监管力度。为压实档案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修订后的《条例》增加“监督检查”专章。一是明确档案工作的监管事项和重点领域,要求相关单位整理保管好重大战略、重大活动、重大工程、重大会议和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形成的档案;二是建立档案违法行为举报机制,要求档案主管部门或有关机关及时依法处理;三是构建档案执法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档案监督检查工作。
三、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
(一)开展《条例》的宣传报道。各单位要重视《条例》内容宣传,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同时通过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海报、摆放相关宣传手册等形式,面向师生做好宣传。各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者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全面准确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二)进一步修改完善档案相关制度规范。《条例》是对档案法确定的档案工作基本方向和主要原则的具体化,进一步夯实了档案工作的法治基础。各有关单位要以《条例》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把贯彻实施档案法引向深入,对标条例,完善档案工作机制,压实档案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档案收集管理,健全档案保管制度,提高档案服务法治化水平。档案馆结合相关要求,扎实推进落实我校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修订完善,规范档案收集整理流程。
(三)切实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推动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及时总结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问题和建议反馈至图书馆(档案馆) 档案管理科。
图书馆(档案馆)
2024年9月23日
附件列表:
河南省档案条例(全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