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查课管理办法
1.查课时间:辅导员随时检查,学习部课前五到十分钟、课间休息或下课后不定时对上课情况进行抽查。
2.抽查课程:所有上课学习的课程。
3.查课形式:集体拍照,逐个点名,抽查点名等。
4.查课记录:课前查课未到的同学全部记迟到,该同学本人要在课后或课间休息找查课人消到,告知其你已经到教室上课,不消到的同学按旷课处理;课间休息或下课后查课未到的同学按旷课或早退处理。
5.查课请假的规定:请假的同学必须有辅导员亲自批准的请假条,给班长或其他班委请假无效,若查课时未及时补假条,需将假条在周五之前交给查课人,否则视为旷课。将检查结果在每周一于三教楼显目位置进行张贴公告上周情况。
6.查课时不允许替答到,若发现替答道现象未到人和替答道人全部按旷课处理。
7.学习部任何干部无消名的权利,实在有特殊情况统一汇报给辅导员,欢迎所有同学监督学习部的工作。
8.无故旷课一次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和奖助学金资格,旷课两次取消本学年评先评优和奖助学金资格,旷课三次及以上除按以上处理外,电话联系家长如实汇报情况;迟到一次书面通报(德育成绩扣0.5分),两次按旷课一次处理,三次按旷课2次处理,以上同理。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团总支
201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