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培养价值观念正确、道德情操高尚、理想信念坚定,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具备扎实的心理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心理学基本研究方法,具备基本的专业写作和交流能力,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指导下开展研究和应用工作,能胜任有关心理学的初级培训、教学工作,能适应科学技术发展要求和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实际需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素质应用心理学专门人才。
二、基本学制和总体学分
(一)基本学制
基本学制2年。
(二)总体学分
完成学业规定学分:77.5学分(不含奖励学分)。
三、课程设置和基本要求
(一)课程设置
第二学士学位全部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开设23门,共1142学时,其中理论968学时,实践174学时,二者之比为1:0.18,理论学分和实践学分比为1:0.32,平均周学时23.3。各类课程学时分配比例如下:
1.通识教育课
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共36学时,占必修课总学时的3%。
2.专业基础课
开设人体解剖学、普通心理学、心理学史、教育与心理统计学、生理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测量、心理学研究方法,共486学时,占必修课总学时的43%。
3.专业课
开设专业英语、社会心理学、神经生物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身医学、司法心理学、医学伦理学、人格心理学、管理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文化心理学、企业员工EAP,共620学时,占必修课总学时的54%。
4.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指导实行学业导师制。在第一学期第4周明确学业导师分配方案,全程开展毕业论文指导。毕业论文书写与答辩集中安排在第4学期(14周),共计14学分。
5. 选修课
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及因材施教的原则,选修课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目标在全校选修课中进行选择。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部分,共计6学分,其中专业选修课(心理学类选修课)不少于3学分。
(二)基本要求
1.通识教育课: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理论教育同国内外现实和学生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2. 专业基础课:通过专业基础课的学习,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科学思维的同时,为学生后续的专业教育课学习打下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使学生能够掌握专业基础课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素质和实际动手能力。
3.专业课:基本任务是使学生运用应用心理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常见的心理问题、心理障碍的临床特征和基本心理诊断、心理测评、心理治疗和康复训练的诊疗技能及心理健康教育、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理论技术和应用能力。
4.实践教育课:通过完成毕业论文使学生掌握现代心理学理论、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心理学相关工作,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毕业论文选题科学,设计合理,达到本科生毕业标准,通过论文答辩。
四、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理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