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校党委《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校党字〔2015〕2号),授予我系“2013-2014年度文明院系”称号;授予2013级应用心理学1班“文明班级”称号;授予王金祥、陈洪岩等同志“文明教师”称号;授予王曼、王元元、刘欣童、李爽、李含笑、李慧娴、谢胜男等同学“文明学生”称号。
我系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各级领导的亲切指导下,将创建工作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联系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我系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文化传承创新有机融合,不断完善机制,强化组织,每个领导带头,全体师生参与,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积极投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去,上下一心,整体联动,扎实推进,促使我系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新成就,做出了新贡献,得到了学校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