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决定于本学期第9―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教研室、实验室自查阶段:4月26―30日,5月4日报送院系部自查报告(其中实践教学内容检查报告报送实践教学科);
   (二)学校检查阶段:5月5―6日;
   (三)总结:5月7日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暨教学例会,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反馈。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及管理情况
    1. 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2. 日常教学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教学秩序情况。
    3. 实验教学任务完成及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
    (二)教师及教辅人员教学情况
    重点检查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改革、教学效果及教辅人员实验准备工作等。
    (三)教学档案情况
    各教研室、实验室教学检查的各项文字材料;学生的作业和实验报告批改;试卷批改及保存。
    (四)教学质量保障情况
    1.青年教师的培养;2.预示讲;3.集体备课;4.实验总辅导;5.课后辅导、答疑;6.抽查听课;7.院系部及教研室领导、专家、同行评教;8.学生评学;9.教师评教;10.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的解决。
    (五)见习、实习教学
    1.本学年见、实习工作总结;2.实习生技能考核安排情况; 3.下学期实习安排情况; 4.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5.目前存在的问题; 6.其他相关事项。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认真组织听课;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检查教师教案(尤其是电子教案制作情况)和作业批改情况;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和教研室、实验室进行评价;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家对任课教师教学效果进行评价。上述评价结果汇总后与自查报告一并报教务处。
    (二)系组织对教研室、实验室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学活动记录、教案、听课记录等各种教学管理资料保存情况。
    (三)学院对各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听取教学单位负责人汇报自查情况,检查教学单位各项文字材料,包括听课记录、座谈会记录、专家同行和学生对教师、教研室、实验室评价材料、学生作业和实验报告批改情况,试卷批改及保存情况,各项教学档案管理情况。
    四、具体方案
    (一)组织教师听课(4月26―30日)

时间

课程

教室

周一上午1―2节

实验心理学

专业教室

周一上午3―5节

普通心理学

专业教室

周一晚上

消费心理学

2401

周二上午1―2节

变态心理学

专业教室

周二下午6―7节

普通心理学实验

实验室

周二晚上

社会心理学

2111

周三下午6―8节

管理心理学实验

实验室

周三晚上

管理心理学

3102

周四晚上

公关心理学

3102

周五上午1―3节

教育心理学

专业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