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决定于本学期第9―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教研室、实验室自查阶段:4月26―30日,5月4日报送院系部自查报告(其中实践教学内容检查报告报送实践教学科);
(二)学校检查阶段:5月5―6日;
(三)总结:5月7日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暨教学例会,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反馈。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及管理情况
1. 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2. 日常教学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教学秩序情况。
3. 实验教学任务完成及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
(二)教师及教辅人员教学情况
重点检查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改革、教学效果及教辅人员实验准备工作等。
(三)教学档案情况
各教研室、实验室教学检查的各项文字材料;学生的作业和实验报告批改;试卷批改及保存。
(四)教学质量保障情况
1.青年教师的培养;2.预示讲;3.集体备课;4.实验总辅导;5.课后辅导、答疑;6.抽查听课;7.院系部及教研室领导、专家、同行评教;8.学生评学;9.教师评教;10.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的解决。
(五)见习、实习教学
1.本学年见、实习工作总结;2.实习生技能考核安排情况; 3.下学期实习安排情况; 4.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5.目前存在的问题; 6.其他相关事项。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认真组织听课;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检查教师教案(尤其是电子教案制作情况)和作业批改情况;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和教研室、实验室进行评价;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家对任课教师教学效果进行评价。上述评价结果汇总后与自查报告一并报教务处。
(二)系组织对教研室、实验室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学活动记录、教案、听课记录等各种教学管理资料保存情况。
(三)学院对各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听取教学单位负责人汇报自查情况,检查教学单位各项文字材料,包括听课记录、座谈会记录、专家同行和学生对教师、教研室、实验室评价材料、学生作业和实验报告批改情况,试卷批改及保存情况,各项教学档案管理情况。
四、具体方案
(一)组织教师听课(4月26―30日)
时间 |
课程 |
教室 |
周一上午1―2节 |
实验心理学 |
专业教室 |
周一上午3―5节 |
普通心理学 |
专业教室 |
周一晚上 |
消费心理学 |
2401 |
周二上午1―2节 |
变态心理学 |
专业教室 |
周二下午6―7节 |
普通心理学实验 |
实验室 |
周二晚上 |
社会心理学 |
2111 |
周三下午6―8节 |
管理心理学实验 |
实验室 |
周三晚上 |
管理心理学 |
3102 |
周四晚上 |
公关心理学 |
3102 |
周五上午1―3节 |
教育心理学 |
专业教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