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加强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能,倡导履职尽责,惩戒旷工和脱岗行为,特通如下:
一、各单位对所属人员在岗情况和考勤情况进行自查。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考勤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日常考勤管理;对本学期以来人员在岗情况和考勤情况进行自查,主要自查是否存在人员脱岗情况和考勤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须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审批手续,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或请假期满未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学校近期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考勤工作进行督查,也请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监督检查工作。如出现虚报瞒报等情况,经核实后,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查报告请于11月28日下午17:00前报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黄震,联系电话:3029163。
人事处
201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