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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16 来源: 点击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247号)精神现开展我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在教学、科研和医疗一线工作,具有
高级职称。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国家科技奖励)主要参与人员;
  2.中国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
  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二名)或2项二等奖(第一名),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或两项以上子项目;
  6.主持完成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
  7.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一区3篇以上或一区2篇且一、二区累计6篇以上)。
  (二)医疗工作者,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医师奖或金刀奖等卫生行业国家级学术、技术奖励;
  2.获白求恩奖章或南丁格尔奖;
  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重点专科,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室的学科带头人;
  6.担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7.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中华系列杂志(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6篇以上论文或被SCI收录2篇以上且影响因子大于3.0的论文。
  (三)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前二名)或2项二等奖(第一名);
  2.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3.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库或鉴定为优秀;
  4.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项目,同时,独立发表的论文被CSSCI收录6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SCIA&HCI收录2篇以上。
  (四)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人员,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2.获省教学成果特等奖(第一名);
  3.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4.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二、推荐名额

省厅分配到我校名额共3人(其中校本部1人,附属医院2人),各单位对照条件组织人员申报,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在申报。
  三、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盖单位公章)。
  2.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3.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专家情况登记表10(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录入信息后打印)
  5.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2份。
  7.人选标签1份。
  (二)电子数据
  1.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电子数据。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41717:00前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材料的具体要求和有关表格请从人社厅网站
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下载。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教育教学科研一线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并切实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联系人:于云鹏    
   联系电话:3029007
  

 

                              人事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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