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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2-20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46号)精神,决定开展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一)选拔对象
    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选拔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下列人员不再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555人才工程”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获得者。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年龄在45周岁(1967年3月底后出生)以下,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2007年以来在国家级学会主办期刊、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SCI、SSCI、A&HCI、CSSCI(高校学报除外)收录论文5篇以上(不含摘要),并获厅(局)级二等以上成果奖2项以上(限前3名)。
    二、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个人对照条件向所在部门申报,准备相关材料。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学校分配的名额,组织专家认真推荐本单位具有竞争力的候选人,报人事处。
    (三)学校推荐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本年度分配的名额,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三、名额分配
    2011-2012年度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名额为2名。各院(系、部)推荐侯选名额分配为: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各3名,药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生命科学技术系、医学检验系、公共卫生学系、心理学系、外语系、社科部、体育部、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各1名。
    四、材料要求
    (一)有关表格
    《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和《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评审简表》(两表均一式12份)。样表见附件1(正反双面打印和复印)和附件2。《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以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二)考核材料
    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三)专业证书
    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套。
    (四)荣誉证书
    推荐人选2009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3),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五)论文论著
    2007年以来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原件及复印件1套(论著复印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论文须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4),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六)其它要求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1-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所在院(系、部)。
    五、报送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一)报送时间
    2012年2月27日下午17:00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点
    人事处师资科。
    (三)联系电话
    0373―3029007 。
    附件:
    4.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doc             
 
 
人事处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