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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11-03-17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教科外[2011]1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发挥择优资助的导向作用;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
项目申报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申报部门负责对项目申报人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实。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择优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周岁以下;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申报项目类别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申报。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各单位要按照条件和要求,认真筛选上报。为保证上报资助项目质量,我们将邀请专家对各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四、申报时间和办法
    各单位要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于2011年3月28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提交电子版。表格可从http://www.hnrs.gov.cn“下载中心”下载;
    (二)在外留学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联系电话:3029007
 
 
                                     人 事 处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