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有关非直属医院: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9〕1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0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材料报送
校本部人员:11月4日
各附属医院和非直属附属医院:11月5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14房间)
(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另行通知。
二、报送材料种类和整理要求
(一)个人提交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⑧聘任专任教学人员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⑨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⑩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若毕业证上不显示“教育”、“师范”字样者,需提供入学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材料整理要求
1、所有表格材料(可在河南教师资格网上下载,网址http://jszg.haedu.gov.cn)均需用水笔认真规范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必须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并与电子信息数据一致,正式提交材料后不得更改;
3、《申请表》用B4纸双面打印,其余表格和复印材料均用为B5纸;
4、个人材料分别用厚牛皮纸装袋,按照花名册顺序排放。
(三)各单位提交材料
1、部门汇总填写“河南省2009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件,同时提交Excel制作的电子版信息)。
2、信息数据盘(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软件、参数文件及使用手册),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上报时选择“导出单机版合并文件”)。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别录入,并在“专业类别”栏目内注明情况:
①、“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②、“非师范专业毕业”、“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三、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
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需交纳技能测试费260元。
四、相关问题的几点说明
(一)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若申请专业与师范本科毕业专业不一致者仍需参加技能测试。
(二)师范类自考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但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三)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人 事 处
200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