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6]2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初聘中级职务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限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来我校工作满三年或毕业前后在高校从事本专业工作累积满三年,且毕业后工作满一年。
二、考核内容: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劳动纪律、教学、科研、实验技术操作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考核办法:被考核个人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认真总结参加工作以来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成绩和不足,各单位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组织考核。
四、考核结果报送:考核结束后,各单位应作出书面考核报告,同时个人须提交三年来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奖等)。以上材料各单位汇总后于6月12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
五、初聘职务手续办理 :经考核合格人员,须提交使用《职称管理系统》个人版软件(此软件可在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下载)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打印后B5纸双面缩印,以便于存入个人档案)及电子文本(系统上报数据,TXT文档),最高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于6月17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
六、有关要求:初聘职务考核,是对新职工参加工作以来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一次全面的审查和检验,关系我校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各考核部门要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考核,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和敷衍了事。
人 事 处
200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