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为拓宽我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渠道,鼓励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根据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有关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认定条件
1、我校2010年应届毕业本科生(2010年能够按时毕业、拿到毕业证书);
2、须参加河南省教师资格2009年教育理论考试考前培训;
3、参加河南省教师资格2009年教育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参加2009年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并合格;
5、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
6、取得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7、体检合格;
8、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理论考试报名工作
报名工作由各院(系)组织,人事处负责汇总上报。
1、人事处受理材料时间:6月25日至6月26日。
2、报名提交材料:
①《2010年应届毕业生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件1)及电子版信息;
②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要复印);
③报考人员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④考试报名费40元。
三、考前辅导报名
考前辅导工作由新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负责,计划在暑期进行(共12天),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教育理论考试
1、考试时间:预计在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
高级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
五、 相关要求
在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拓宽广大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的重大举措。各有关院(系)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方便条件,严格要求,确保圆满完成2010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工作。
人 事 处
200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