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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关于推荐表彰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省优秀教师的通知

时间:2009-08-03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不断促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2009〕17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和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豫教人〔2009〕115号)等文件精神,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决定于今年教师节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表彰分配我校推荐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省优秀教师1名,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省优秀教师2名。为做好我校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一) 先进集体
    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是,在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主要为我校内设的二级教学机构。
    (二)优秀教师
    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主要为在学校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一线教师。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曾获得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优秀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者,不参加省级评选。 
    二、各单位推荐名额
    各院(系、部)推荐省优秀教师名额为: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各2名,药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生命科学技术系、医学检验系、公共卫生学系、心理学系、外语系、社科部、体育部、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各1名;先进集体各单位自愿申报。省优秀教师申报人员要在纸质材料上标注申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表彰或河南省教育厅表彰字样。
     三、评选条件
    (一)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含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优秀教师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具有5年以上教龄;
    5.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6.受过学校表彰;
    7.一般受聘教授、副教授职务。
     四、推荐办法
    (一)个人、单位申报
    个人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向所在单位申报。先进集体由单位直接申报。
    (二)单位推荐
    对申报先进个人者,各单位严格对照选拔条件,按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推荐本单位具的候选人,报人事处。
    (三)学校评审、公示、推荐
    学校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优秀教师推荐名额,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同时对申报的先进集体进行评审,推荐出我校参加河南省评审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推荐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
    五、所需材料和报送时间
    (一)申报表
    凡申报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这,分别填报《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或《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2份,双面印制。凡申请参评国家级表彰者,除按规定填写《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外,同时,需填写《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批表》。
    (二)相关证书
    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用A4纸型装订)
    (三)先进事迹材料
    申报国家级先进个人者,须另行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各一式2份(用A4纸型装订),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1,500字以内,并附集体活动或个人工作照片1―2张(5寸彩色、黑白均可,主要反映其工作时的情形)。事迹简介文稿应符合宣传要求,字数要控制在300字以内。
    (四)报送时间
    上述第(一)、(二)、(三)项材料须7月6日17时前,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各类表格、文档格式等可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hadoe.gov.cn)下载。
    六、奖励方式
    国家和省里将于2009年教师节期间分别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得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向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个人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推荐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另发。
    (二)成立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
    成立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院(系、部)负责人组成的推荐评审委员会,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评审推荐工作。推荐评审委员会名单另发。
 
                                   人事处
                                 200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