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培育高层次青年人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分配
(一)选拔对象
1.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2.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候选名额为:基础医学院、各附属医院限推2名,其他学院限推1名。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二)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指标情况择优向学校推荐相关人选。
(三)专家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学校研究。
(四)上报。推荐人选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报送材料。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报告1份。以各推荐单位的名义向学校报送,内容应包含推荐过程、公示情况、人选排名和对申报人师德师风、学术行为审查情况,报告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7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同时报Word版。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见附件2),同时报Excel版。
4.佐证材料1份,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具体包括: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教学、教研人员提供)、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资助经费,需提供经费的证明材料;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以及相关检索证明材料;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每位人选的书面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人选姓名、工作单位。
(二)其它要求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备注XX学院-姓名)压缩后,于5月31日15:00前发送师资队伍建设科邮箱,纸质版报送勤政楼220房间。
联系人:李一光、潘翠云
联系电话:3029007
电子信箱:shizike@163.com
人事工作部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