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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17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4〕175号)规定,我校于近期开展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杨   赟 张应花 闫   岑 倪天军 周平鑫

乔   梁 赵铁锁 王海军 李   杰 安   珍

二、考核内容

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

三、提交材料

1.《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10份(含电子版,见附件1);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1份(含电子版,见附件2);

3.培养期间取得项目相关的成果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教学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书、获奖情况;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检索、全文、刊载杂志封面及目录;著作、教材封面、扉页、版权页及目录等。(注:外文论文、专著需同时提交论文摘要、论著前言或简介)。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6月19日18:00之前报送至人事工作部师资队伍建设科(勤政楼220房间),电子版发送师资队伍建设科邮箱。

四、考核汇报

学校组织召开考核汇报会,青年骨干教师围绕考核内容、目标任务制作PPT并进行8-10分钟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尚未完成的目标任务须做出明确的解释。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和考核。

五、其他要求

1.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要求,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发表论文、专著等成果须与资助项目密切相关,限第一作者或主编,须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等,汇总表只统计此类成果。

2.按照省教育厅通知,青年骨干教师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评特别优秀的青年骨干教师,将在课程、教改、教学创新大赛等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联系人:李一光 潘翠云

联系电话:3029007

邮箱:shizike@163.com


人事工作部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