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晋升

关于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9-11-15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河南省职称工作精神和《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校发〔2017〕4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分类评价、注重质量、严格程序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平等竞争、科学评价、择优推荐;坚持全程公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切实保障和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的根本利益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任文杰

副组长:郝红军 陈清江 文建国 雒保军 朱武凌(常务)

成 员:丰慧根 王天云 王彦杰 李秀敏 林俊堂

赵文峰 姬广军 崔金奇 魏文君

办公室主任:崔金奇(兼)

各学院成立初评推荐组,负责本单位职称初评推荐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在职称申报、审核、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所有申报人申报材料均由所在初评推荐组负责审核,并经初评推荐组组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方能提交,对有疑问的材料可向相关部门复核,具体如下:

教务处负责参评人员教学课时量、教学竞赛、精品课等教学项目的审核;科技处负责各级各类论文、科技奖励和项目的审核;人事处负责职称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的审核;教学质量监控与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负责教学效果和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审核;学生处负责思政项目的审核;研究生处负责各级各类研究生课时、项目的审核。涉及其它部门的材料由相关负责部门审核。

三、评审办法

(一)初评推荐办法

各初评推荐组对参评人业绩进行公开展示、量化及公示,根据学校核拨的指标数进行推荐、排序,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初评时,量化计分名次和评委投票表决名次的权重分别在60%和40%。

(二)论文外审办法

申报教授提交2篇代表性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学校根据学科情况委托省内外高校3位同行专家对申报人指定的代表性学术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等级分为达到、基本达到、未达到三个等级,超过2位专家评审等级为“未达到”者,不能够进入终评。

(三)学科组评议办法

学校组织评审专家,根据学科专业不同,分别成立学科组,各学科组对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依次进行审阅,每个申报人的材料由3位同行专家审阅,1位主审,2位辅审。主审人向学科组成员逐一介绍所审人员的详细情况,学科组成员充分讨论、评议,经过学科组全体人员投票表决半数以上(含半数)通过的人员,可推荐到评委会评审。学科组评议未通过人员要说明具体的不推荐原因。

(四)学校高评推荐办法

学校成立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根据省拨指标,评委对参评人进行“盲评”。评审分为“绿色通道”评审、等额推荐评审、竞争性推荐评审三类。

1.“绿色通道”评审和等额评审投票只进行一轮,参评人得到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者即为通过推荐,低于三分之二赞成票者即为未通过。“绿色通道”推荐指标少于参评人数时,落选者参加竞争性推荐评审;“绿色通道”推荐指标不少于参评人数时,落选者不再参加竞争性推荐评审。

2.竞争性推荐评审,即评委对参评人业绩进行评议,在指标有限情况下投票表决、择优推荐的一种方式。按个人业绩、学科组评议、高评委投票综合择优推荐。

四、职称评审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初评推荐组(11月19日-20日)

各学院分别成立初评推荐组,负责本单位的初评推荐工作(含实验系列人员及所属非教学单位人员);人事处成立教学为主型推荐组、辅导员推荐组、临床教师推荐组、教辅及待聘人员推荐组,负责教学为主型教师、辅导员、临床教师以及教辅和待聘人员的推荐。

各初评推荐组组长和联络人名单于11月20日前报人事处。

(二)组织报名(11月21-25日)

1.参加正常晋升、转评、待聘人员到所在初评推荐组报名并提交业绩材料;

2.正常晋升、转评人员提交《资格初审表》。

(三)资格初审(11月26日-27日)

初评推荐组需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报名人员名单、《资格初审表》报人事处,人事处组织资格复核。

(四)业绩材料公示(11月28日)

初评推荐组将业绩材料展示地点及时间报至人事处。人事处将统一在校园网公布,初评推荐组进行材料展示(参加“绿色通道”的人员材料可不量化,但要进行公开展示)。

(五)量化(11月29日-12月5日)

初评推荐组进行业绩量化并公示。

(六)复审(12月6日-10日)

资格复审小组对各初评推荐组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业绩材料进行复审。

(七)指标核拨(12月11日-12日)

学校职称领导小组根据省人社厅审核职称指标数和各初评推荐组申报符合条件人员的人数核拨指标。

(八)初评推荐(12月13日-16日)

各初评推荐组将初评时间、地点、初评评委候选人名单报人事处审批及备案。初评推荐组对参评人员进行个人述职、评议推荐(包括绿色通道人员),组织参评正高、转评和晋升“教学为主型”人员答辩,并向人事处报送评议推荐情况报告。

(九)业绩申报及论文外审(12月17日-20日)

人事处接收相关人员材料并对晋升正高人员论文进行外审。

(十)公开展示(12月23日-27日)

学校公开展示相关参评人员申报材料。

(十一)终评(12月28日-31日)

学校成立高、中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委进行终评并公示评审结果。

五、评审工作相关规定

(一)2019年河南省新职称政策

1.从2019年起,在校工作满6个月且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通过学校申报职称评审。

2.从2019年起,会计系列不再实行评聘分开政策。

3.从2019年起,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

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二)关于申报学历问题

1.学历认证。对参评人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所使用的学历,均须进行学历认证。报送评审材料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三)关于任职年限及年龄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从实际聘任时间开始计算,统一截止到当年9月底。

2.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副教授的人员、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教授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方可正常申报,否则按破格申报。

(四)关于学时问题

各初评推荐组参照《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时认定参考办法》核定课时,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晋升“教学为主型”人员所应满足的学时须为学校计划内教学工作量。

六、论文外审费

对晋升正高级人员和破格晋升正、副高级人员需预缴鉴定论文外审费1200元(预缴费用:每人鉴定外审2篇论文,其中每篇需3位专家评审,评审费为200元/篇/专家)。具体鉴定费用按鉴定单位收费要求,多退少补。

七、纪律要求

(一)参评人员

1.参评人员在申报职称时,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客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职称的资格。已获得的职称予以撤销;已被聘任相应职称岗位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填报虚假材料的;

(2)提供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的;

(3)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的;

(4)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

2.严禁参评人员向学院及学校有关单位领导和评委专家递送名片、评审简表等材料;严禁宴请或委托他人宴请领导及评委专家、赠送礼品、现金、购物券(卡)等有价证券。

(二)评审专家库和评委会成员

评审专家库和评委会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严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撤销其专家库及评委资格。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接受参评人员或其委托人宴请,收受参评人员或其委托人赠送财物的;

2.评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承担分配的评审任务,或无故缺席,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

3.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

4.接收非正常程序递交的有关评审材料的;

5.私自更改申报人员材料或学科组评议结果的;

6.在涉及评审其直系亲属时未主动提出回避的;

7.擅自向外泄露评审过程中有关答辩、讨论、评议、表决等情况的;

8.其他有损职称评审工作行为的。

(三)从事职称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

从事职称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

2.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擅自向外泄露评审过程中有关答辩、讨论、评议、表决等情况及评委会组成人员情况的;

4.私自更改评议推荐意见或评审结果的;

5.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八、申诉与监督

畅通意见反映渠道,强化高校自律和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

(一)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在职称评审工作实施过程中,各初评推荐委员会应确保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持异议的教职工有权向本单位提出申诉。

(二)任何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匿名举报)。各级组织及相关部门有责任为申诉人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申诉人须以事实为依据,如经查实属有意诬告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在接到申诉一个月内,对申诉人作出书面的答复,告知处理决定。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029007

电子邮箱:shizike@163.com

附件:

1.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绿色通道”推荐办法(暂行)

2.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