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推荐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5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30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面向学校从事自然科学(不含医学)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全职在校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学校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选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3.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获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三、申报评审程序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申报指标为1人。按照上级要求,要大力支持青年人才成长,优先推荐学术水平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分配的申报指标外,学校可多推荐1名符合推荐条件、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人选。

学校推荐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办法进行。学校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省教育厅推荐候选人选。省教育厅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申报材料

1.学院推荐报告。申报人选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书》及附件5份。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附件材料应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5)奖励证书复印件;

(6)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纸质材料须在2023年9月6日下午18:00前报送至勤政楼220房间。经评审,学校推荐人选须于9月10日前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系统”(网址http://xbgl.hrss.henan.gov.cn:8091/)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选拔管理系统接收端口将关闭。

联系人:李一光 潘翠云 朱超群

联系电话:3029007


人事工作部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