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师资队伍建设科

时间:2020-08-06 来源: 点击数:

师资队伍建设科工作职责


一、制订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做好师资队伍建设。

二、合理使用师资培养经费,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各级各类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推荐、考核和管理工作。

四、同国内外高校加强联络,协同有关部门,邀请校外专家、教授来院讲学。

五、负责新进教师的转正定级与培养工作,做好各种从业资格的认定工作。

六、负责定向、委托培养博士和硕士的管理,做好全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七、负责公派留学人员选拔及教职工出国访学的政审工作。

八、推荐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候选人,做好各系列高级与辅助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和高教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

九、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以及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的发放工作。搞好聘后管理和任期考核工作。

十、负责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及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

十一、对每年度师资培训以及职称工作进行总结,做好有关师资材料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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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勤政楼220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