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与社会保险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考勤情况,做好每月教职工的工资、工资待遇的核发工作。
二、负责新进人员转正定级和确定工资手续,做好调入、调出人员的工资转移和工资兑现工作。
三、负责办理各类调资的造册、报批和工资兑现工作。并做好政策解释和有关咨询工作。
四、负责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报批及职工内部退休的审批。
五、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思想工作。
六、负责离休干部自雇费和护理费的发放工作。负责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核算与发放工作,以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清查工作等。
七、做好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的核算、申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教职工工退休待遇的报批工作
十、负责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的申报和工伤待遇的申领工作
十一、负责教职工(在职、退休)门诊重症慢性病的申报及年审工作
十二、办理异地居住医保备案和非异地备案人员异地急诊住院的医疗费报销手续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3029242、3831525
办公地点:勤政楼218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