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管理

关于2022年教学单位业绩奖励性绩效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15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顺利做好2022年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组成的绩效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根据学校绩效分配方案(校发〔2017〕2号)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制定《××学院2022年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并提交人事处审核备案。

3.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由学校按照管理岗相应级别将分配金额核拨至学院,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各学院应将学校核拨的业绩奖励性绩效总额、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增加分配的透明度。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提交材料         2022年12月26日前

各学院认真统计本单位各项工作量,向人事处报送《工作量统计表》(详见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发送电子版。

2.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       2022年12月27日-28日

教务处审核《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材工作量统计表》;

科技处审核《科研工作量统计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平台建设统计表》;

人事处审核《管理工作量统计表》;

研究生处审核《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审核《教改项目立项(结项、获奖)统计表》;

图书馆审核《论文工作量统计表》。

3.相关职能部门核算工作量       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3日

教务处核算本科教学工作量、科技处核算科研工作量、人事处核算管理工作量、研究生处核算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4.各学院向人事处提交本单位《2022年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及领导小组名单       2023年1月4日

5.核算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金额       2023年1月4日

人事处核算各学院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金额,并通知各单位。

6.学院分配业绩奖励性绩效       2023年1月5日-12日

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分配办法进行绩效分配。

7.提交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明细       2023年1月13日

各学院将本单位公示无异议的个人分配明细提交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后报送至财务处发放。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认真填写《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科研工作量统计表》、《教改项目立项(结项、获奖)统计表》、《其他工作量统计表(学生处)》、《其他工作量统计表(团委)》(详见附表),同时报送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于12月26日前报至人事处劳资科21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131048@xxmu.edu.cn。

2.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各学院提交的业绩材料,将审核结果于12月28日前提交人事处。

四、其他

1.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学院业绩材料后,对有异议的内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其所在单位,核准后由学院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

3.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工作关系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确保业绩奖励性绩效工资及时发放到位。


人事处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