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同等学力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请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24号)文件要求执行。结合目前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完成信息采集的申请人须在2020年8月10日至8月25日期间,通过同等学力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考试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 2.学校在8月28日前对考生资格、报考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等信息进行集中审核。通过学校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8月31日前,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的,本次报考无效。 3.10月26日至11月1日期间,信息平台开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准考证下载功能,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 4.2020年11月1日(星期日)考试。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申请人一律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373-3831391 研究生处学位办 2020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