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教研〔2014〕81号)精神,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创新和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按照河南省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间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的硕士学位论文(需以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专业除外)。曾参加过全省此类评选的论文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
二、评选标准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1)研究课题反映本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特色。
(2)研究课题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学术价值。
(3)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重要)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1)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独特性。
(2)学术观点、结论鲜明,有创新性。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格式规范:
(1)文献阅读充分,了解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学术动态。
(2)论证严谨、充分,论据准确、翔实。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文档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Word格式和PDF格式);论文首页为统一的《2015年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见附件1),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应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等信息的内容)。
2.《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见附件2);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见附件3);
4.《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Word格式,见附件4)。
5.简况表汇总数据库(DBF格式,见附件6)。
各单位务于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前通过将上述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命名规则见附件6)报至研究生处学位办。
(二)纸质材料
各单位需在11月30日前向研究生处学位办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一式两份)。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报送参评论文时,只需报送文件规定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除此之外,不再提交其它任何辅助证明材料。若原论文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同时报送该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硕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负责。
3.参评论文应由本单位保密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确保论文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并全文公示,无保密委员会的单位可用单位公章代替。
4.各单位在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要自觉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
五、表彰与处罚
1.省教育厅、学校对获得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与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及招生名额照顾。
2.对已批准的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省教育厅将撤销对作者的表彰并予以公布。同时,建议学位授予单位撤销所授学位,学位授予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并建议学位授予单位取消其导师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可暂停该导师招生资格,并可给予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联 系 人:刘荣勋
联系电话:0373-3029940
电子邮件:124820510@qq.com
附件: 1.2015年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
2.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作者简况表
4.2015年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
6.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及数据库文件格式说明
(附件1-6下载.doc)
研究生处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