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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25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 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杜绝弄虚作假,保证按时完成。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时间安排

1.各培养单位对学生审核、评审、公示、报送申报学生材料报送时间:927日下午5点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国奖申报资格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把关申报学生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该单位研究生参评国奖资格

2.材料初审及名额分配时间929

3. 930日按照名额分配上交各项材料及表格。

4.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阶段:105日—109日之间;

5.学校公示、数据审核阶段: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注:要求各培养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并把网站公示截图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交。

6.学校对录入数据审核、修改、最终报送时间:1014-1017

7.省资助中心审核、学校修改、确定最终名单:1018日—1020日。

、需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

)各培养单位综合测评结束后,927日下午5点前以下材料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处410房间

1每个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中一并提交一人一袋

2.全院各年级综合测评排名汇总表附件1

930日下午5点前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提交《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材料汇总表(附件2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结束后将会产生拟获奖名单单位于1010下午5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处410房间):

1.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

3. 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总结报告和公示截图

以上材料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邮箱304365525@qq.com

 

 

、监督方式

监督和申诉邮箱:161056@xxmu.edu.cn

监督电话:0373-3831195/3831184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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