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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班主任及兼职辅导员工作任期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4-07-05  浏览量:

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字〔2021〕41号)文件精神,按照我校研究生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聘任研究生班主任及兼职辅导员任期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日,未满一年不参与考核工作)

二、考核形式

考核按照研究生学院培养单位两级考核进行。

考核以学生评议、培养单位评定、研究生学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学生评议×30%+培养单位评定成绩×40%+研究生学院考核成绩×30%。

三、考核程序

个人总结

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任期内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个人工作总结。

(二)学生评议

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选取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所带研究生通过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工作进行测评,汇总学生评议结果。

(三)培养单位评定

成立以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的评定小组,按照全面、认真、客观的要求,以培养单位为单位按照《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工作量化评分表》(见附件1)内容进行评分,并将评定结果报送研究生学院

(四)研究生学院考核

研究生学院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的各项相关工作进行评定,并对全所有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

(五)考核结果作为享受相关待遇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有关要求

(一)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个人总结要突出工作实绩、典型案例。

(二)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个人总结材料由各培养单位于7月12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学院研究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个人总结及宣传报道、发表论文、获得荣誉等加分支撑材料和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其中“加分项得分”须附详细加分目录),个人总结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xsk@163.com。

                                 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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