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录取过程的规范化,体现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面试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以人为本,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二、专业综合面试小组
组长:林俊堂
副组长:于毅
成员:李振新、刘东华、董兵超、徐永涛、郭睿、杜江
三、面试过程
1、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2、面试过程为:考生英语自我介绍——对1道专业必答题进行当场回答——随机抽取1道题进行回答——评委随机提问至少3个问题(其中至少1个问题评委英语提问,考生用英语回答)。
3、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判断能力、举止表达能力、专业思想、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实行百分制记分,其中专业知识和技能50分,综合素质25分,语言表达能力测试25分(含英语听力和口语)。
三、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3×0.5
四、要求
1.督查组成员在场方可开始面试,复试期间一律关闭手机,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
2.面试专家评分起点不低于50分,独立打分,不得讨论协商;
3.前三个考生面试结束统一评分,此后考生面试结束分别评分,每次评分结束由工作人员收交统计;
4.统计分数原则,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
5.面试完毕后,当场公布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类别: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本科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通过英语六级者;
联系人:于老师 18738559830
赵老师 1556017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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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