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现将学校“五一”期间放假安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教研室、实验室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安排和教学活动安排,并提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药学院
2014.4.25
关于“五一”期间放假暨实行夏季作息制度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五一”劳动节期间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整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
二、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学生管理部门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教职工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二)各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节假日调整和放假安排妥善安排好各项教学活动,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三)有关管理部门要根据学校放假安排认真协调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事宜,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有序。
(四)“五一”节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附后)。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新 乡 医 学 院 作 息 时 间 表
职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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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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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夏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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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 季
|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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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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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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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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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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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9月30日 |
10月1日-4月30日 |
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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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00-12:00
|
8:00-12:00
|
上
午
|
起床
早操
预备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
5:50
6:10- 6:30
7:50
8:00-
9:20
9:40- 10:20
10:30-11:10
11:20-12:00
|
6:00
6:20- 6:40
7:50
8:00-
9:20
9:40- 10:20
10:30-11:10
11:20-12:00
|
工间操 |
9:50-10:10
|
9:50-10:10
|
下
午
|
工作时间 |
15:00-18:00
|
14:30-17:30
|
下
午
|
午饭
午休
预备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晚饭
自习
就寝
熄灯
|
12:00-12:50
13:00-14:30
14:40
15:00-15:40
15:50-16:30
16:40-17:20
17:30-18:10
18:20-19:00
19:00-21:00
22:00-22:30
22:40
|
12:00-12:50
13:00-14:00
14:10
14:30-15:10
15:20-16:00
16:10-16:50
17:00-17:40
17:50-18:30
19:00-21:00
21:30-22:00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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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18:0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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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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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冬季上午第一、二节课连上,第二、三节课之间休息20分钟。
2. 星期一晚上为党、团活动时间,星期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
3. 第九节原则上为学生课外活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