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规停放车辆处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自《关于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秩序的通知》(见校园网2013年12月23日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发布以来,我校大多数职工学生能够按照学校规定停放车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但仍有个别职工学生车辆乱停乱放,影响校园交通秩序和校容校貌。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根据《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3]24号)、《关于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秩序的通知》和校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现将违规停放车辆处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对违停车辆的处理
(一)对机动车处理办法
1.机动车一次违停者,由保卫处对车辆粘贴黄色《车辆违章停放通知单》并记录;
2.机动车两次违停者,保卫处对车辆粘贴黄色《车辆违章停放通知单》并将车辆牌号等相关信息在校园网上通报;
3.机动车三次(含)以上违停者,保卫处对车辆粘贴红色《车辆违章停放通知单》,予以锁车处理并处以20元罚款,同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批评教育;
(二)对非机动车处理办法
1.非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下同)一次违停,保卫处予以锁车处理、记录并进行批评教育;
2.非机动车两次(含)以上违停,保卫处予以锁车处理并处以10元罚款,同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批评教育;
(三)对屡次违停或拒不服从管理者,除予以锁车处理和罚款外,同时上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按《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规定,停发1-2个月精神文明建设奖;
(四)对因违规停车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对频繁出入校区或长期占用我校停车资源的校外车辆,按违规停车处理。
二、违停车辆开锁程序
1.机动车车主携带红色《车辆违章停放通知单》到保卫处治安室(学校南大门)缴纳罚款,由当日保卫处值班同志开具罚款收据;
2.机动车车主携带收据,由保卫处校卫队巡逻队员办理开锁手续;
3.非机动车车主开锁由当日保卫处值班同志处理,参照机动车开锁程序进行处理。
三、本处理办法自2014年3月20日起执行。
请各单位认真传达和宣传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和业务联系单位车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秩序和校园环境。
保卫处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