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教学〔2011〕664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假期学生管理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进入暑假以来,新闻媒体连续报道了多起大学生暑假外出打工上当受骗的事件,这些事件严重侵害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省领导对此也十分重视。为了落实省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假期学生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假期学生管理举措。寒、暑假是学生休息的时间,除了按照教育教学计划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军训等活动外,各普通高等学校不得组织各种形式的学生假期外出打工活动,把假期时间还给学生,让学生本人合理安排自己的假期生活。
二、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打工上当受骗事件的发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学校的教育引导工作还不到位。各普通高等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教育他们不要轻信非法中介和个人,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学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为有外出打工意向的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指导他们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完善相关手续,避免上当受骗。对假期打工期间已上当受骗的大学生,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外,要做好受骗大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出现过激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三、严禁针对外出打工开展的各种宣传活动。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格禁止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单位和个人进校举办讲座、召开讨论会、张贴广告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及时清理校园内的小广告和一切不实招工信息,以免误导学生。特别是要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虚假打工宣传活动,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四、加强对劳务中介机构的监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劳务中介机构资质条件的审核把关;要建立劳务中介机构组织大学生假期打工批准输出备案制度,对信息不准确、保障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予批准。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组织大学生外出打工的中介和个人,各级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切实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