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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假期学生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1-07-07  浏览次数: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教学〔2011〕664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假期学生管理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进入暑假以来,新闻媒体连续报道了多起大学生暑假外出打工上当受骗的事件,这些事件严重侵害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省领导对此也十分重视。为了落实省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假期学生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假期学生管理举措。寒、暑假是学生休息的时间,除了按照教育教学计划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军训等活动外,各普通高等学校不得组织各种形式的学生假期外出打工活动,把假期时间还给学生,让学生本人合理安排自己的假期生活。 
二、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打工上当受骗事件的发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学校的教育引导工作还不到位。各普通高等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教育他们不要轻信非法中介和个人,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学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为有外出打工意向的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指导他们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完善相关手续,避免上当受骗。对假期打工期间已上当受骗的大学生,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外,要做好受骗大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出现过激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三、严禁针对外出打工开展的各种宣传活动。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格禁止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单位和个人进校举办讲座、召开讨论会、张贴广告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及时清理校园内的小广告和一切不实招工信息,以免误导学生。特别是要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虚假打工宣传活动,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四、加强对劳务中介机构的监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劳务中介机构资质条件的审核把关;要建立劳务中介机构组织大学生假期打工批准输出备案制度,对信息不准确、保障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予批准。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组织大学生外出打工的中介和个人,各级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切实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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